杨某于2007年1月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生产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有从业人员6人。2007年主要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材料共计18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已经通过认证,发生运费15000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普通发

admin2009-02-15  35

问题 杨某于2007年1月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生产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有从业人员6人。2007年主要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材料共计18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已经通过认证,发生运费15000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普通发票。
   (2)销售自产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500000元,开具普通发票的金额为 70200元。
   (3)产品销售成本为936000元,营业费用为25000元,税金及附加30000元。
   (4)包括在上述成本费用中的从业人员工资为129600元、杨某领取的工资为60000元。
   (5)企业按实发工资分别计提了2%、14%、2.5%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及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仅实际发生福利费为10000元,工会经费与教育经费未实际列支。
   (6)企业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为40000元。
   (7)发生业务招待费12000元。
   (8)发生坏账损失5000元。
   (9)向其他企业投资取得投资收益30000元。
   (10)当地从业人员的计税工资标准为每月1600元。
   (注:企业购买材料、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企业当期应当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企业当期可扣除的工资;
   (3)计算企业当期可扣除的三项经费;
   (4)计算企业当期可扣除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5)计算企业当期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6)计算杨某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选项

答案(1)销项税额=(1500000+70200÷1.17)×17%=265200(元) 进项税额=180000×17%+15000×7%=31650(元) 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265200-31650=233550(元) (2)企业当期可扣除的工资标准=1600×6×12=115200(元) (3)个人独资企业不得计提三项经费,但可以在费用实际发生时,在计税工资限额内按税法规定比例据实扣除。 企业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未实际发生,当期扣除福利费的限额=115200×1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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