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追偿的条件。

admin2022-10-24  36

问题 简述行政追偿的条件。

选项

答案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追偿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赔偿请求人,即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支付了赔偿金。在赔偿义务机关向受害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前,追偿权只是拟制而存在,不是实在地享有。赔偿义务机关在根据行政赔偿协议书、决定书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履行行政赔偿义务后,行使追偿权的时机条件即告成熟。 第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造成了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损失,且其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谓“重大过失”,是指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行使受委托的行政职权的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不但没有注意到其身份或职务上的特别要求,而且未能预见和避免普通公民均能预见或避免的事情,即没有达到法律对一个公民的起码要求,而致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并造成其损害。只有完全具备上述两个条件,赔偿义务机关才能真实享有并行使行政追偿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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