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要件。

admin2022-12-28  60

问题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要件。

选项

答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上述规定为我们判断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具备如下法律要件。 (1)市场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即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见,不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机关团体及以消费者面目出现的自然人,不能成为市场竞争行为的主体。从法理上讲,只有市场竞争行为的主体,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2)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侵犯的最终是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而这种秩序被破坏是通过相关竞争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反映出来的。可以说竞争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侵害的对象。 (3)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与竞争对手争夺顾客等动机与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一般而言是故意,即在不正当竞争意识的支配下进行的故意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当然,“过失”并非总是不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2款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可由过失构成。 (4)不正当竞争行为客观上是一种侵权行为。民事侵权性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本质特征之一,任何一种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会损害市场中诚实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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