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瞒报工资总额,被南京市统计局立案查处。该公司对南京市统计局的行政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 请问: ①该公司可以向哪些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②如果该公司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dmin2009-02-20  36

问题 某公司瞒报工资总额,被南京市统计局立案查处。该公司对南京市统计局的行政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
请问:
①该公司可以向哪些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②如果该公司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选项

答案答:①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统计行政复议的,其复议管辖权的确定由申请人选择。申请人既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申请复议。因此该公司既可以向江苏省统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也就是说,该公司具有选择权,可自行选择复议机关。 ②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统计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统计行政复议,对统计行政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该公司对有关部门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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