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

admin2012-12-13  25

问题 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一第36题)

选项 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两诉问题。一事两诉,就是相同的诉讼当事人就同一诉由或诉讼标的在两个法院同时诉讼。国际民事诉讼法上的一事两诉发生在两个国家之间,是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具体表现。
    我国法院对于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两诉”基本上采取的是放任的态度。《民诉意见》第30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虽然朗文已经向甲国法院起诉并获得胜诉判决,依据我国法律与司法实践,戴某可以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本题正确选项为D。由于D项与AB两项为互斥选项,故可以轻易排除AB两项。
    C项认为我国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显然是错误的。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是一国法院依据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对特定的涉外民事案件行使审判的权限与资格,其确立的法律依据是国内法和国际条约。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问题实际上是各国对国际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的范围的划分问题,实际也是各国之间主权冲突的体现,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管辖权是不受任何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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