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5000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甲向法院提供了其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家中存有现金的同乡证言和房东听到其丢失现金的

admin2009-03-15  21

问题 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5000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甲向法院提供了其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家中存有现金的同乡证言和房东听到其丢失现金的证言。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选项 A、上述证据均系直接证据
B、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应加盖银行的印章
C、房东的证言必须有房东的签名和租房协议原件
D、上述证据在开庭审理前提交法院才有效

答案2

解析 所谓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的证据并非都是直接证据,如工资收入证明就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所以A项不正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0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因此B项是正确的。另外,根据上述《规定》的相关内容,证人证言仅要求有证人的签名或盖章,因此租房协议原件不在法律的要求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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