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国务院的职权范围。

admin2015-07-02  79

问题 试述我国国务院的职权范围。

选项

答案我国国务院的职权范围广泛,大致可以概括为如下七项: (1)行政立法权。国务院的行政立法权即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以及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制定暂行规定和条例。 (2)议案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律议案。 (3)行政管理权。主要有:统一领导全国行政机关的工作,宏观管理国民经济与文化及社会事务,规定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管理和调整国家公务员的选择和配备,审定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的编制、任免、培训、考核、奖惩国家公务员,改变或撤销各部委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4)行政区划管理权。国务院有权确定和管理地方行政区域的划分和建置,根据全国人大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置,确定它们的区域的划分,批准县、市、自治州、自治县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5)领导和管理经济和城乡建设权。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经济和城乡建设工作,以及环境保护工作。其职能主要是统筹规划、制定政策、运用政策和信息引导市场,搞好宏观调控,依法对市场进行监督,组织协调,提供服务。 (6)社会管理权。主要有负责维护公共秩序,保护保障公民权利,领导和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控制等工作,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工作,以及少数民族事务和华侨事务等。 (7)行使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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