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人民法院可依法行使管辖权的有哪几项?( )
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人民法院可依法行使管辖权的有哪几项?( )
admin
2017-11-23
27
问题
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人民法院可依法行使管辖权的有哪几项?( )
选项
A、被告正在我国旅游
B、被告在我国境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
C、被告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
D、合同是在我国签订的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管辖。依《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中国领域内,或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被告在中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代表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各选项中只有A不符合第265条的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Q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并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赔偿义务机关()。
关于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10.2.84)
县工商局对某个体户甲做出行政处罚,甲不服,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但工商局没有按照法定期限提出书面答复,也没有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复议机关应该如何处理?()
某公司准备在某市郊区建一座化工厂,向某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和建设局等职能部门申请有关证照。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5000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甲向法院提供了其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家中存有现金的同乡证言和房东听到其丢失现金的
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
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9.2.46)
行政诉讼的管辖可以解决以下问题()。
在一起诽谤案件中,江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致使自己的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江某和李某向法院撮出申请,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
随机试题
A.紫雪丹B.至宝丹C.安宫牛黄丸D.牛黄清心丸凉开方剂长于清热解毒的是
某初孕妇,32岁,妊娠38周。腹部触诊:宫底可触及圆而硬的胎儿部分,腹部右侧凹凸不平,左侧相对平坦。胎心音脐上左侧听的最清楚。该孕妇胎儿胎位可能是
患者,男,40岁。因车祸致腰椎椎体骨折,6个月前已行钢板固定手术。患者自述S4~S5节段无感觉,也无运动功能。目前留置导尿,小便可解但不能完全排空,测定膀胱残余尿量为300ml。现可独立坐稳,亦可练习抛接球训练。平卧位下可全范围屈髋,无须辅助,然伸膝不能。
某管道与泵相连接,该管道的绝热结构应选用()。
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规章的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属于( )。
相比于传统业务,银行中间业务具有如下特点()。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合并处罚。()
在Windows98中,Windows VM分为两种基本类型:______和MS-DOS VM。
Inthecourseoftime,Mr.Earnshawbegantofail.Hehadbeenactiveandhealthy,yethisstrengthlefthimsuddenly;andwhen
A、AttheendofMarch.B、InthemiddleofApril.C、AtthebeginningofMay.D、AttheendofMay.A对话中男士说,他们提供了三个时间选择(分别是A、B、C),来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