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在制作中主旨和材料是( )。

admin2020-09-28  58

问题 法律文书在制作中主旨和材料是(     )。

选项 A、相互补充关系
B、相互排斥关系
C、辩证统一关系
D、相互包容关系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指文书制作者依据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而对某一法律文书所形成的核心观点。法律文书材料是主旨形成的客观依据,是主旨赖以存在产生的土壤。法律文书在制作中主旨和材料是辩证统一关系。
A 项错误,法律文书材料可以用来补充主旨,但主旨不能补充材料。
B 项错误,法律文书材料是主旨形成的客观依据,并非互相排斥。
C 项正确,法律文书主旨限定了材料内容的选取,同时材料也限定了主旨的内容,两者互相对立;但同时,材料为主旨提供了依据,主旨又提炼了材料的观点,两者相互统一。因此,法律文书在制作中主旨和材料是辩证统一关系。
D 项错误,互相包容多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故正确答案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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