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丁某购买了一套价值70万元的商品房用于结婚。该商品房的原所有权人为6周岁的小峰。为筹集购房款,丁某以房屋作抵押向高某借了20万元,双方未约定借款的利息。丁某的朋友李某也答应在8月底前借给他10万元。但直到9月初,李某仍未提供借款。 丁某向

admin2014-04-10  32

问题     2011年8月,丁某购买了一套价值70万元的商品房用于结婚。该商品房的原所有权人为6周岁的小峰。为筹集购房款,丁某以房屋作抵押向高某借了20万元,双方未约定借款的利息。丁某的朋友李某也答应在8月底前借给他10万元。但直到9月初,李某仍未提供借款。
丁某向高某借款时,将房屋抵押给高某作为还款的担保,该房屋抵押合同(    )。

选项 A、自签订时生效
B、自借款合同生效时生效
C、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
D、自丁某取得全部借款时生效

答案B

解析 抵押合同是为担保主合同债权而订立的合同,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效力从属于主合同的效力。所以,该房屋抵押合同自借款合同生效时生效,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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