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制报关单时,海关根据进出口商品的不同情况,对商品数量的填报作出了规定,下列规定中符合海关规定的为( )。

admin2010-02-27  20

问题 在填制报关单时,海关根据进出口商品的不同情况,对商品数量的填报作出了规定,下列规定中符合海关规定的为(  )。

选项 A、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填报
B、与海关规范的数量和单位不一致的实际成交的数量和单位不必填在报关单上
C、可以把“一箱”、“一包”等类似的数量和单位填在报关单上
D、可以把整机和零件加在一起填报数量

答案A

解析 计量单位分为成交计量单位和海关法定计量单位。海关法定计量单位是指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所采用的计量单位,我国海关采用的是国际单位制的计算单位。
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又分为海关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和海关法定第二计量单位。以《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为准。
(1)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和成交计量单位填报。
(2)  “数量及单位”栏分三行填报:①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应填报在本栏目第一行。②凡列明海关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必须填报第一及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及数量,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填报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③以成交计量单位申报的,须填报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转换后的数量,同时还需将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在本栏第三行。如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目第三行为空。
(3)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不一致时必须修改或转换一致后填报。
计量单位不能把“一箱”、“一包”“一捆”等比较笼统的计量单位填在报关单上,整机与零件属于一批货物进口时,按整机数量填报。只有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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