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中规定,除空间钢桁架屋盖可分包给专业工程公司外,其他部分不得分包(除非业主同意)。本项目合同工期为22个月。 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向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8-3所示)和一份

admin2010-05-10  58

问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中规定,除空间钢桁架屋盖可分包给专业工程公司外,其他部分不得分包(除非业主同意)。本项目合同工期为22个月。
   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向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8-3所示)和一份工程报告。
   工程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鉴于本项目需要安装专业的进口设备,需要将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专业安装公司。
   2.本项目两侧临街,且为繁华交通要道,故需在施工之前搭设遮盖式防护棚,以保证过往行人安全。此项费用未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应另行支付。
   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报告进行了审核。施工单位在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施工0.5个月后,因业主要求需要修改设计,致使工作K(混凝土工程)停工待图2.5个月。设计变更后,施工单位及时通过工程师向业主提出索赔申请,见表8-5。

  在施工过程中,部分施工机械由于运输原因未能按时进场,致使工作H的实际进度在第12月底时拖后1个月。
  在工作F进行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工程师下令停工,组织召开现场会议,分析事故原因。该质量事故是由于施工单位施工工艺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所致。工程师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工作F的实际进度在第12月底时拖后1个月。
[问题]
1. 为了确保本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施工进度计划中哪些工作应作为重点控制对象?为什么?
2.工程师应如何处理施工单位工程报告中的各项要求?
3.施工单位在索赔申请表中所列的内容和数量,经工程师审查后均属真实,但费用计算有不妥之处,请说明费用计算不妥的项目及理由。
4.请在原进度计划中用前锋线表示出第12月底时工作K、H和F的实际进展情况,并分析进度偏差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
5.如果施工单位提出工期顺延2.5个月的要求,工程师应批准工程延期多少个月?为什么?  

选项

答案1.工作A、D、E、H、L、M、F、I应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因为它们是关键工作(总时差为零)。 判断关键线路方法,从时标网络计划的终点节点起逆箭头方向到网络计划起点节点的通路上,没有波形线的线路就是关键线路。从该时标网络计划上可以看出有两条关键线路,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即为关键工作。 2.工程报告内容中的第1条分包问题,工程师报业主批准。如果业主同意分包,工程师需要审查分包商资质。如果业主不同意分包,则不得分包。 工程报告中第2条内容,此项费用不应由业主支付。 3.施工单位的索赔申请表中的第2、3项费用计算不妥。因为设备闲置不能按台班费计算(或应按折旧费、租赁费或闲置补偿计算),人工窝工不能按工日费计算(或应按窝工补偿费计算)。 4.前锋线如图8-9所示。 [*] 图8-9 进度前锋线图 从图8-9看出: (1)工作K拖后2.5个月,其总时差为2个月,故将影响工期0.5个月。 (2)工作H拖后1个月,其总时差为零,故将使工期延长1个月。 (3)工作F拖后1个月,其总时差为零,故将使工期延长1个月。 综上所述,由于工作K、H和F的拖后,工期将延长1个月。 5.工程师应批准工程延期0.5个月。因为工作H、F的拖后均属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只有工作K的拖后可以考虑给予工程延期。 由于工作K原有总时差为2个月,2.5-2=0.5(月),故工程师应批准工程延期0.5个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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