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A区地税局对辖区内甲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甲企业使用虚开的普通发票多列支出,少缴税款共计3万元、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达15%。在案件调查中,甲企业法定代表人交待,涉案发票系经张某介绍由乙企业为其虚开,A区地税局遂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查实:

admin2018-06-22  42

问题 2015年3月,A区地税局对辖区内甲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甲企业使用虚开的普通发票多列支出,少缴税款共计3万元、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达15%。在案件调查中,甲企业法定代表人交待,涉案发票系经张某介绍由乙企业为其虚开,A区地税局遂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查实:
(1)经张某介绍,乙企业为甲企业虚开普通发票共计35份,虚开金额共计10万元;
(2)甲企业2012年、2011年曾因不进行纳税申报被税务机关以逃税为由给予2次行政处罚;
(3)乙企业2013年、2012年曾因虚开发票受过2次行政处罚。除此之外,A区地税局没有发现当事人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15年4月,A区地税局负责人决定将全案移送A区公安局。
针对本案已经查实的甲企业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对甲企业应当以逃税罪立案追诉
B、对甲企业应当以虚开发票罪立案追诉
C、甲企业使用虚开发票行为与逃税行为构成牵连关系,应当数罪并罚
D、甲企业使用虚开发票行为与逃税行为构成想象竞合关系,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E、对甲企业的行为不应立案刑事追诉

答案E

解析 (1)选项A:甲企业本次逃税行为尚未达到起刑标准(5万元+10%),即使有“前科”,亦不应立案追诉。
(2)选项B:甲企业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但尚未达到起刑标准(100份、40万元),且无“前科”,不应立案追诉。
(3)选项CD:利用虚开普通发票的手段逃税的,属于刑法理论中的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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