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分析69)(清)薛允升:《唐明律合编.祭祀》: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盗贼及有关币帑钱粮等事,明律则又较唐律为重。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理解薛允升的上述观点?

admin2017-03-24  46

问题 (2012年分析69)(清)薛允升:《唐明律合编.祭祀》: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盗贼及有关币帑钱粮等事,明律则又较唐律为重。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理解薛允升的上述观点?
    (2)为什么明律较唐律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选项

答案(1)明律对一些轻微触犯礼教、典礼等有违伦常礼教犯罪的罪名,比唐律处罚有所减轻,即“轻其所轻”;明律对政治性犯罪、侵害财产以及官吏贪赃受贿等犯罪的处罚,比唐律明显加重,即“重其所重”。 (2)明朝确立“轻其所轻、重其所重”的刑法原则是有深刻历史原因的:①随着君权的加强和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盗窃大案直接冲击着封建专制统治的基础,加大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是“重典治国”的体现。②在重典治世思想指导下,明律突出了刑法的打击对象,加大了以刑罚手段处治危害专制统治的犯罪的力度。③商品经济成分的增长等因素使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有所降低,而宋明理学使儒家所倡导的伦理纲常对人们的法外约束力增大,因此对其从轻处罚,能够集中刑法的打击目标,使刑事镇压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并能够缓和社会的反抗情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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