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又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卖给乙,则房屋的交付方式属于( )。

admin2019-02-28  32

问题 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又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卖给乙,则房屋的交付方式属于(    )。

选项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动产的交付方式包括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两种,拟制交付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返还请求权让与)和占有改定三种。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现实交付给买受人直接占有,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时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自合同生效时标的物即视为交付。该题中表述的情形就是简易交付,故选B项。占有改定,是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而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如甲向乙出售一台拖拉机,本应将拖拉机现实交付给乙才能使拖拉机所有权发生转移,但甲尚用之完成农事,于是可以将甲留用的这几天视为当事人之间又成立了租赁关系,这时乙取得间接占有,以此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出卖的标的物为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由买受人直接向第三人要求返还标的物。最常见的就是提单、仓单、海运单等单证的交付。注意:根据《物权法》第25条、26条和27条的规定,对于简易交付,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即物权变动合意成立时生效。对于指示交付,返还请求权一经让与,便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对于占有改定,自物权变动的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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