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甲的一头母牛染上重病,甲即将该牛拉到偏僻野外抛弃。此牛被兽医乙拾得,牵回家精心调养,花去医疗费300余元将牛治愈。又经几个月喂养,此牛还怀上了牛仔。乙见牛精神饱满,于是对外宣称欲以1200元钱出售此牛。农户丙闻听此事,决定购买,但身边只带了800元,遂

admin2014-05-11  31

问题 农户甲的一头母牛染上重病,甲即将该牛拉到偏僻野外抛弃。此牛被兽医乙拾得,牵回家精心调养,花去医疗费300余元将牛治愈。又经几个月喂养,此牛还怀上了牛仔。乙见牛精神饱满,于是对外宣称欲以1200元钱出售此牛。农户丙闻听此事,决定购买,但身边只带了800元,遂将钱交给乙并称过几天会带400元钱前来牵牛。当晚乙之子放牛时因贪玩不慎将牛走失。此牛自回农户甲家,甲一见十分欣喜。甲又饲养几天后,此牛产下一牛仔。这日,乙到甲邻居家给其牲畜看病,路遇张某发现甲所牵母牛为其治愈之牛,遂向甲提出将牛及所生牛仔返还自己,甲不允。丙听说此事,也要求获得此牛及牛仔。
   问:(1)此牛的所有权应归谁所有?牛仔应归谁所有?
   (2)本案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此牛的所有权应归乙所有。母牛所生牛仔也应归乙所有。甲与丙均不可获得该牛的所有权。但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其几个月来的饲养费及牛仔的接生费用。乙获得牛以后,丙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解析 此牛虽原属甲所有,但该牛染病时甲将之抛弃即已使其所有权消灭。乙拾得此牛后花费心力财力为牛治病,已取得了该牛的所有权。丙虽已与乙达成协议,但牛尚未交付,所有权尚未转移,所以丙也非牛的合法所有人。牛走失后自回原主家,不能使原主重获所有权,甲实际上是拾得了他人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的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因此,该牛仔也应返还此牛的所有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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