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80题)

admin2018-07-16  21

问题 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80题)

选项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行政强制法及相关原理,只要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采取的扣押财物,均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本题中某工商局实施的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款,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故A项“可以委托实施”的表述错误。
    该法第25条第1款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在法律、行政法规未作特别规定的情形下,扣押最长期限是30日+30日。即60日。故B项错误。根据该法第26条第2款,对查封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扣押物,是由行政机关直接持有的,故不得委托保管,C项“可以委托保管”的表述错误。
根据该法第25条第3款,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该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故D项“由某公司承担”的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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