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有事要长时间外出,临行前几天与乙约定,将甲未婚妻赠与其的一块价值2万元的名贵手表交由乙保管,回来后请乙吃饭。3日后甲外出,同时将表交至乙处。2个月后,因乙急需用钱,便以2.5万元的价格将手表卖给丙,丙并不知道手表非乙所有。在丙付款后,乙将手表交付给丙。

admin2016-04-14  76

问题 甲因有事要长时间外出,临行前几天与乙约定,将甲未婚妻赠与其的一块价值2万元的名贵手表交由乙保管,回来后请乙吃饭。3日后甲外出,同时将表交至乙处。2个月后,因乙急需用钱,便以2.5万元的价格将手表卖给丙,丙并不知道手表非乙所有。在丙付款后,乙将手表交付给丙。手表当时的市价为2.3万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
丙能否取得手表的所有权?为什么?

选项

答案丙能够取得手表的所有权。因为丙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且丙交付了合理的价款,该手表也交付给丙占有,丙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可以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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