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自治和自治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63题)

admin2018-07-16  29

问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自治和自治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63题)

选项 A、特别行政区依照法律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B、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法院依法行使自治权
C、民族乡依法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D、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答案A,D

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据此,A项正确。
    《宪法》第11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115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据此,仅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有权行使自治权.其法院无权行使自治权,故B项错误。
    《宪法》第30条第3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9条第2款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据此,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不享有自治权,其人民代表大会仅有权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故C项错误。
    《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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