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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乙、丙、丁、戊五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肉类加工批发,公司的名称预登记为千惠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形,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在设立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从农户铁兆义手中购买50只羊。有关该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甲、乙、丙、丁、戊五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肉类加工批发,公司的名称预登记为千惠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形,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在设立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从农户铁兆义手中购买50只羊。有关该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2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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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肉类加工批发,公司的名称预登记为千惠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形,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在设立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从农户铁兆义手中购买50只羊。有关该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千惠公司成立后,铁兆义有权要求甲承担给付羊款的责任
B、如千惠公司已经将该羊肉加工后大量销售,则 铁兆义有权要求千惠公司承担责任
C、如甲签订合同时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则铁兆义有权要求公司承担,也有权要求甲承担羊款责任
D、如甲签订合同时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但实际将10只羊自家享用,则公司仍应对全部羊款承担责任
答案
A,B。
解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2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选项符合第1款规定,正确;B选项符合第2款规定,正确。
《公司法解释(三)》第3条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C选项中要求甲承担责任是错误的。D选项中没有区分善意和恶意,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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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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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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