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吴某因欠李某借款8万元,将卡车一辆抵押给李某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后卡车因车祸损坏,吴某将卡车送到某修理厂大修,修理完毕后,吴某因资金紧张无力支付1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将卡车留置。此时,吴某欠李某的借款到期,李某要求修理厂将卡车交给自己进行拍卖,以所得资金偿
吴某因欠李某借款8万元,将卡车一辆抵押给李某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后卡车因车祸损坏,吴某将卡车送到某修理厂大修,修理完毕后,吴某因资金紧张无力支付1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将卡车留置。此时,吴某欠李某的借款到期,李某要求修理厂将卡车交给自己进行拍卖,以所得资金偿
admin
2012-10-17
25
问题
吴某因欠李某借款8万元,将卡车一辆抵押给李某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后卡车因车祸损坏,吴某将卡车送到某修理厂大修,修理完毕后,吴某因资金紧张无力支付1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将卡车留置。此时,吴某欠李某的借款到期,李某要求修理厂将卡车交给自己进行拍卖,以所得资金偿付借款,修理厂以吴某尚欠修理费为由拒绝。此争议应如何处理?
选项
A、修理厂应当将卡车交给李某拍卖,修理费只能向吴某追要
B、李某应当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支付后修理厂应向李某交付卡车
C、李某无权要求修理厂交付卡车。修理厂经催告,吴某在两个月后仍不支付修理费,修理厂有权将卡车拍卖,所得资金偿付修理费,剩余部分李某有优先受偿权
D、修理厂应当将卡车交给李某。李某有权将卡车拍卖,所得资金偿付借款,剩余部分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
4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79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因此,修理人享有的合法的留置权优先于李某的抵押权,在修理人行使了留置权后,李某的抵押债权才能得到优先受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z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2016年1月10日,自然人甲为创业需要,与自然人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当日交付。2016年1月12日,双方就甲自有的M商品房又订立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约定:如甲按期偿还对乙的100万元借款,则本合同不履行
(2014年)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
(2014年)案情:2012年4月,陈明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陈明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张巡、李贝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陈明的公司。陈明遂先后与张巡
(2014年)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
案情: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供应加工木材1万吨。不久,省林业局致函甲公司,告知按照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新建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省林业局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后,方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
【案情】顾某(中国籍)常年居住M国,以丰厚报酬诱使徐某(另案处理)两次回国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进行贩卖。2014年3月15日15时,徐某在B市某郊区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侦查中徐某供出了顾某。我方公安机关组成工作组按照与该国司法协助协定赴该国侦
甲有色金属厂是某市产业部下属的国有企业。假设2014年3月18日甲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月2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通知了甲有色金属厂。法院于2014年10月21日裁定宣告该有色金属厂破产。管理人及时拟订了破产财
谈谈你对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认识。
刑罚执行的原则
下列关于乙与丙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说法,何者正确?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随机试题
在学习过程中,达到最佳效率的学习程度是()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两个不同的真理。
诊断原发性支气管肺癌最可靠的手段是
医疗单位调配毒性药品,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
某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测验题目对预测的内容或行为范围取样的适宜性程度,被称为()。
体育的根本任务是()。
Thescienceofwildlifemanagementisactuallyquitenew.Itisthethirdmajorphaseoftheoriginalconservationmovement.The
【S1】【S9】
A、Thenumberofgraduatesisincreasingeachyear.B、Thetechnologyandworkplacesarechangingfaster.C、Therearemorevaca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