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2月,A、B、C三家国有企业改制,准备设立甲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拟发行股本总额为6000万股(每股为人民币面值1元)。前期准备工作就绪,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5月20日,在指定报纸上发布招股说明书,自5月28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在

admin2012-08-07  42

问题 某年2月,A、B、C三家国有企业改制,准备设立甲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拟发行股本总额为6000万股(每股为人民币面值1元)。前期准备工作就绪,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5月20日,在指定报纸上发布招股说明书,自5月28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在股票发行过程中,发起人A、B、C认为原有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甲公司从B企业引进一套先进的技术设备,价值20万元。设备引进之后,A、B、C共同验收。自甲公司成立投产使用时,发现该设备与甲公司的其他设备不能配套使用,使甲公司生产陷于停顿。
全部股本募足后,法定验资机构在6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A、B、C发起人于7月20日召开创立大会,出席会议的认股人不足1000人,但创立大会如期召开,并通过公司章程,选举了公司的董事、监事。创立大会召开后,该公司注册成立。
创立大会召开的时间、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为什么?

选项

答案创立大会召开的时间不合法。《公司法》要求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但是《公司法》未对参加创立大会的认股人人数作出规定,而只对认股人所代表的股份数做了规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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