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的依据包括:

admin2014-02-14  47

问题 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的依据包括:

选项 A、协调制度归类总归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目录条文
B、海关总署下发的关于商品归类的有关规定
C、协调制度注释
D、本国子目注释

答案B,D

解析 本题实际上涉及的是《协调制度公约》与国内立法的关系问题,对该问题还不十分明确。一般理解《协调制度公约》及其附件不能直接作为我国归类的依据,即《协调制度公约》及其附件必须转化为国内立法。因此,对进出口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是《海关法》、《关税条例》及海关总署有关归类的规章等。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关税条例》使问题明朗化。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其中“其他归类注释”,主要是指海关总署根据世界海关组织的《协调制度注释》编译的《海关进出口税则一统计目录商品及品目注释》和海关总署与财政部共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一统计目录本国子目注释》。据此,本题答案应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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