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大型工程,由于建筑主体土建工程技术特别复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要求较高,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于2014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 5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5家企业接受了

admin2019-04-30  27

问题 背景资料:某大型工程,由于建筑主体土建工程技术特别复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要求较高,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于2014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 5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5家企业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14年4月20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2014年4月20日上午A、B、D、E 4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2014年4月20日下午5时才送达。2014年4月23日由当地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共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B企业投标文件有项目经理签字并盖了公章,但无法定代表签字和授权委托书;D企业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E企业对某分项工程报价有漏项。招标人于2014年5月10日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双方于2014年6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事件一:建设单位分别与A公司签订了建筑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与甲公司签订了机电设备安装合同;与乙公司签订了外幕墙工程安装合同。A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因自身管理能力和劳务组织人员存在困难,遂与承包商丁签订分包合同,将部分主体结构交由其施工,同时约定由其按照分包合同额8%向A支付管理费用,一切责任由承包商丁承担。
事件二:由于A公司施工时间拖延15d,造成甲公司开工时间相应顺延,甲公司遂向A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
事件一中,A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事件一中A公司的做法不正确。理由:A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分包的行为,违背了《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建筑主体结构工程不能分包的规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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