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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0-06-20
20
问题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需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D、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答案
D
解析
依据《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犯罪故意由两个因素构成:认识因素,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志因素,即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二者的有机统一才是犯罪故意。选项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而将其窃回,因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对此时行为人的认识性错误,是属于事实的错误还是违法性的错误,尚存在争议。但就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而言,属于行为人对法律事实本身的错误,仍对行为人以盗窃罪认定。故A项错误。乙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窃取军人手提包时,明知可能有枪支,最终窃取而确实有枪支,属于主客观相一致,应当认定为成立盗窃枪支罪。所以B项错误。贩卖毒品罪依据《刑法》第347条的相关规定,此罪故意认识的程度,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不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如果行为人并不知道是假毒品而当作真毒品贩卖牟利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未遂);而如果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真毒品或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牟利的,应定诈骗罪。故C项错误。猥亵儿童罪,依据《刑法》第237条第3款规定,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的行为,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成立本罪故意应当足以认定行为人知道或可能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D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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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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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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