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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欲毒杀其妻乙,乙服毒后尚未死亡,甲急送其妻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甲的行为属于( )。
甲欲毒杀其妻乙,乙服毒后尚未死亡,甲急送其妻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甲的行为属于( )。
admin
2014-02-18
23
问题
甲欲毒杀其妻乙,乙服毒后尚未死亡,甲急送其妻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甲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意外事件
答案
4
解析
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完毕,犯罪结果出现以前的过程中,并且具有放弃犯罪的自动性和彻底性。此外,还必须具有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性,即行为人必须自动、积极地采取必要措施,有效地防止其所实施完毕的犯罪行为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如果行为人虽然采取了各种挽救措施,但是未能有效防止法定危害结果发生的,则构成犯罪既遂。对行为人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这种努力,可在处罚时作为从宽情节适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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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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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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