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自2007年4月起开始非法制造、贩卖匕首,至次年1月停止。200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6-01-23  20

问题 李某自2007年4月起开始非法制造、贩卖匕首,至次年1月停止。200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对李某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应从2007年4月起算
B、公安机关不应对李某予以处罚
C、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D、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

答案B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本题中,李某非法制造、贩卖匕首至2008年1月停止,即在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期间,李某非法制造、贩卖匕首的行为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所以,对其行为的时效应当从2008年1月起算六个月内。200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才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此时已超过时效,所以,公安机关不应对李某予以处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jT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行测题库国家公务员分类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