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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解释为如下三种情况:(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解释为如下三种情况:(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
admin
2009-03-23
24
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解释为如下三种情况:(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对此法律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该解释为有权解释
B、该解释为立法解释
C、该解释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需进一步明确界限”问题所作的解释
D、该解释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答案
1,2,4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46条,“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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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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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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