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律在经济立法方面有何特色?

admin2015-12-30  18

问题 清律在经济立法方面有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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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清作为封建末代王朝,不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在体制内的发展,故通过制定重法,极力扼制工商业。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阻挠沿海对外贸易。清初即颁布《禁海令》和《迁海令》,从而完全阻绝了海外贸易。康熙时再申禁海之令,沉重地打击了刚刚兴起的对外贸易和沿海工商业。鸦片战争之前,广州之外的所有口岸均奉令关闭。《大清律》及相关条例对违禁下海者及进行海外贸易者予以严惩。 第二,限制采矿业的发展。清朝法律对开采矿产严加限制。如采矿商人须于地方官处登记,取具甘结后方可开采。若私自开采或采得铁矿擅卖,严加治罪。为控制云南采铜业,清政府规定了官借工本,官收余铜的政策,有私相买卖者,铜没收,人治罪。 第三,重征商税以抑制民间商业。清政府广设“钞关”(税卡),重征商税。有偷越关卡及偷漏税者,客商依律严惩,地方官一并议处。由于规定“关税短缺令现任官赔缴”,促使税务局吏增额课税,肆意苛求。在关税外,征收名目繁多的商税。 第四,实行官营制度。清政府将盐茶等最有利润的商业收归官方垄断,禁止民间私卖。违者科以严刑。清还实行官营手工业制度,许多日用品只准官营工场作坊生产,由官府销售。官营制度极大地打击了民间手工业和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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