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权利是属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系中政治自由的范畴?( )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权利是属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系中政治自由的范畴?( )
admin
2013-03-31
27
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权利是属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系中政治自由的范畴?( )
选项
A、批评建议权
B、宗教信仰自由
C、言论自由
D、平等权
答案
C
解析
我国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C项为正确答案。批评权是指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建议权则指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他们不属于基本的政治自由,故A项错误。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它存在的条件尚未消失的时候,它还会继续存在,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信仰宗教或者从事宗教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服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要求,它并不是一项政治自由,B项错误。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是公民其他一切权利实现的基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不属于政治权利和自由,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i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8条规定:“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秩序,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从结构上看,这一
1959年在印度召开的“国际法学家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着重强调了关于法治的3项原则,下列哪一选项不包括在内?()
以下关于资本主义法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向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演进过程中表现出的发展趋势,概括不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警察甲为了完成上级规定的破案任务,找到特勤乙提供线索。乙没有线索,于是找来丙丁两人,唆使两人抢夺妇女戊。丙丁两人拦路抢劫戊,戊并没有携带任何财物,抢劫过程中造成戊鼻梁骨折,丙在未劫得财物的情况下先行离去,丁后来将戊强奸。乙鼓动戊报案,并向甲提供线索,带领甲
王某因在路边无证摆摊被市容管理机关执法人员张某查处,张某口头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王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数据,张某对其要求不予理睬,并拒绝听取王某的申辩。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李志汉的儿子李晓东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李晓东通过李志汉聘请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内容不包括()。
下列关于我国《刑法》规定的适用数罪并罚情况,说法不正确的有()。
梁某因酒后驾车被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处15日拘留并处罚款500元。梁某不服,向乙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乙区法院在7日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梁某遂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甲市中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元宝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5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6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6年
郑某与王某因骑车碰撞发生口角,王某于次日纠集数人持刀找郑某报复,郑某在打斗过程之中抱着头,并抢得一刀胡乱捅了一通,结果王某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郑某肩膀中一刀但无大碍。A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将郑某起诉到人民法院。郑某在法庭审理期间因病死亡,同时根据查
随机试题
要检验某一溶液是否含有Cl-,可选用的试剂是()。
属于深Ⅱ度烫伤特点的是
患儿,10岁。上颌前牙碰伤2h。查:近中切角切断,牙本质暴露,未见穿髓点,有探痛,叩痛(±),不松,牙齿无移位,牙周和牙槽骨未见异常。临床治疗应采用
前磨牙上中切牙和第一磨牙
既能健脾止泻,除湿止带,又能益肾固精的药物是()
企业必须编制粉尘爆炸事故抢救计划,并报()批准。
下列各项损失或损耗,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的有()。
下列利息支出中,应予资本化的是( )。
下列不属于综合实践活动常用的教学方法是_____。
音乐语“Lento”的中文含义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