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发现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等存在错误时,其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

admin2009-03-15  25

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发现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等存在错误时,其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

选项 A、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径行驳回起诉
B、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一审、二审法院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受理
C、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一审、二审法院裁定,指令二审法院审理
D、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时,不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但可以将其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答案1,2

解析 《行诉解释》第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一)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径行驳回起诉; (二)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
因此本题中,AB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而C项表述中的“指令二审法院审理”错误,应为“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根据《行诉解释》第7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也可以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D项也
不符合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故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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