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国家主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国家主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6-01-28
27
问题
下列关于国家主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国家主权是指国际法赋予国家处理内外事务的统治权力
B、国家主权的内容包括国家在遭受外来侵略时,可以使用武力进行自卫的权利
C、国家基于主权,可以独立自主地决定其对内对外政策和国际关系问题,绝对不受约束,毫无限制
D、经济全球化带来国际法的新发展,国家主权正受到冲击与挑战,人权将取代主权
答案
B
解析
国家主权或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统治权力。主权具有不可分割、不从属于外来意志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主权不是国际法赋予国家的,而是国家固有的,因此A项不正确。国家拥有主权,并不可以为所欲为,各国在国际关系中要相互尊重对方的主权,即国家在国际社会中要受到被其自身接受或公认的国际法规则的约束,因此C项不正确。尽管主权的概念在不断地充实发展,但是,主权仍是国家最根本的属性,是国际法的基础。任何企图取消国家主权的理论或做法或是脱离国际社会现实的,或目的在于削弱别国主权而强化自身的主权,因此D项也不正确。主权体现在三个方面:(1)对内最高权;(2)对外独立权;(3)自保权,包括国家在遭受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时进行单独或集体反击的自卫权,以及为防止侵略和武装攻击而建设国防的权利,因此B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e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想要购买水泥,和乙签订了水泥买卖合同,货款为10万元,双方约定用汇票结算。故甲给乙签发了一张见票即付的汇票,甲为出票人,乙为收款人。乙收到票据后,将汇票依次转给了丙、丁。丁作为持票人,向付款人某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票据权利已过时效为由而拒付。下列说法正确
2009年1月底,刘某在境外以56万台币购买了15公斤金条,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入境海关检查时,刘某武力抗拒缉私人员,后被制服。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80万元,应缴纳关税5万元。下列对刘某行为的说法,哪一种是正确的:
刘某为牟取利益,采取在玉米油中添加食用香精的方式,冒充芝麻香油予以销售。至案发,刘某共生产假冒芝麻香油500公斤,经估价货值金额16万元。对刘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下列情形数罪并罚的有:
下列关于教唆犯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WTO的一成员甲对另一成员乙的产品采取保障措施,双方随即进行了磋商,但没有就解决办法达成一致,成员乙向WTO争端解决机构(DSB)申请成立专家小组。专家小组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报告,但成员甲对寺家组报告不服,又向DSB的上诉机构提出上诉。DSB最后通过
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中美两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中美两国均适用。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第77题)
随机试题
下列有关行政违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选项中属于唯物主义基本形态的有
资产阶级革命派与改良派论战的意义是什么?
男性,33岁,护林员,发热4天伴周身酸痛、食欲不振、颜面充血,胸腹部可见数枚散在暗红色斑丘疹。查体:双侧下颌下、颈部、腹股沟可触及花生米大小淋巴结,活动度好,压痛阳性,右胸部可见3mm×4mm椭圆形焦痂,肝肋下2cm,质软,脾肋下2cm
关于分子生物学测定细胞因子,评价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支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若不考虑通货膨胀,则固定收益率的外汇结构性存款的实际收益率()。
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中共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是邓小平理论
如果f(x)在[a,b]上连续,无零点,但有使f(x)取正值的点,则f(x)在[a,b]上的符号为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