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严某和沈某是一对夫妻,住于某市A区,两人婚后生有一女,因一心想要一男孩,遂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二胎的准生证。并到某市B区偷偷生下第二胎。但时隔不久被发现,A区政府对两人处以50000元的罚款。两人对此处罚不服,向位于C区的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审查后作出罚款
严某和沈某是一对夫妻,住于某市A区,两人婚后生有一女,因一心想要一男孩,遂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二胎的准生证。并到某市B区偷偷生下第二胎。但时隔不久被发现,A区政府对两人处以50000元的罚款。两人对此处罚不服,向位于C区的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审查后作出罚款
admin
2009-03-12
30
问题
严某和沈某是一对夫妻,住于某市A区,两人婚后生有一女,因一心想要一男孩,遂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二胎的准生证。并到某市B区偷偷生下第二胎。但时隔不久被发现,A区政府对两人处以50000元的罚款。两人对此处罚不服,向位于C区的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审查后作出罚款40000元的复议决定。两人仍不服,准备以市向法院起诉。以下哪些法院拥有管辖权?①A区人民法院②B区人民法院③该市中级人民法院④C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选项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答案
A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条第3款规定: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本题中,基层法院无不适宜审理的情形,不应由中院审理。因此,①、②正确,A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d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在我国法院审理的一个涉外诉讼案件中,需要从甲国调取某些证据。甲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司法考试教师以自己名字作为网名在新浪网上开微博解答刑法的各种问题,王某认为该教师编写的复习教材有问题,严重影响自己的司法考试复习进程,在网上大肆进行辱骂。与此同时王某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教师在微博整理的相关资料全部出版。现该教师起诉要求王某停止侵权损害并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考研真题)章某与电力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经过A市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章某与电力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章某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该案未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甲区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此案。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查属实。
下列在民事诉讼中的做法错误的是()。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双方又对该申请法院做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2003年8月,设立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40台电脑,协议约定乙公司于2004年1月31日之前交货,甲公司于2004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4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2004年3月向乙公司交付了2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
随机试题
简述在Microsoftwindows下运行Dreamweaver有哪些系统要求。
Normallyastudentmustattendacertainnumberofcoursesinordertograduate,andeachcoursewhichheattendsgiveshimacr
有关游离皮片移植的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确定建造(施工)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有()。
从理论上说,关联交易属于()。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练习是形成各种操作技能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
人格尊严包括()
Ourape-menforefathershadnoobviousnaturalweaponsinthestruggle(1)_____survivalintheopen.Theyhadneitherthepowerf
Amoderncityshouldprovideanenvironmentin________informationflowsrapidlyandeasil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