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于2016年2月20日签订了某二十层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1)人工费综合单价为45元/工日;(2)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达8h,可顺延工期1d;(3)施工总承包单位须配有应急

admin2016-08-11  28

问题 [背景资料]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于2016年2月20日签订了某二十层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1)人工费综合单价为45元/工日;(2)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达8h,可顺延工期1d;(3)施工总承包单位须配有应急备用电源。工程于3月15日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3月19至20日遇罕见台风暴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20工日,一台挖掘机陷入淤泥中。
    事件二:3月21日施工总承包单位租赁两台塔式起重机(1500元/台班)吊出陷入淤泥中的挖掘机(500元/台班),并进行维修保养,导致停工2d,3月23日上午8时恢复基坑开挖工作。
    事件三:5月10日上午地下室底板结构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口头紧急通知停工,5月11日监理工程师发出因设计修改而暂停施工令;5月14日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要求5月15日复工的指令。期间共造成人员窝工300工日。
    事件四:6月30日地下室全钢模板吊装施工时,因供电局检修线路停电导致工程停工8 h。
    事件五:主体结构完成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把该工程会议室的装饰装修分包给某专业分包单位,会议室地面采用天然花岗岩石材饰面板,用量350m2。会议室墙面采用人造木板装饰,其中细木工板用量600m2,用量最大的一种人造饰面木板300m2
    针对事件一到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
    问题:
事件一到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事件一到事件三中,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的判定如下: (1)事件一中,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 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事件二中,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 理由:施工方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施工方承担。租赁的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属于承包商自身的责任。 (3)事件三中,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 理由: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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