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2003年9月份主要业务情况如下:(1)销售给汽贸公司A型小客车500辆,5.8万元/辆(不含税),因汽贸公司购货量大,该汽车厂决定给予5%的折扣,并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2)销售给某使用单位B型小

admin2012-04-19  35

问题 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2003年9月份主要业务情况如下:(1)销售给汽贸公司A型小客车500辆,5.8万元/辆(不含税),因汽贸公司购货量大,该汽车厂决定给予5%的折扣,并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2)销售给某使用单位B型小客车10辆,单价为6.8万元(价税合计)。(3)该汽车厂自用A型小客车3辆。(4)外购钢材支付货款560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钢材取得的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运费20000元,钢材已验收入库。(5)外购低值易耗品支付价款9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已注明税款,但其中有10000元因为保管不善被盗。(6)外购机床2台,价值35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已注明税款。(7)该汽车厂附设的独立核算的营业性饭店当月取得住宿费收入60万元,餐厅收入45万元,卡拉OK歌舞厅收入30万元,停车费收入5万元,场租收入1万元。均分别核算。(小客车消费税税率为3%,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税率为3%,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规定,计算并回答下列相关问题:
该厂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

选项 A、102.77万元
B、95.34万元
C、95.2万元
D、96.7万元

答案B

解析 增值税计算:销项税额:500×5.8×(1—5%)×17%=2755×17%=468.35。消费税计算:应纳税消费税额:2755×3%=82.65。增值税计算:销项税额:(10×6.8)/(1+17%)×17%=9.8803。消费税计算:应纳税消费税额:(10×6.8)/(1+17%)×3%=1.7436。增值税计算:销项税额:3×5.8×17%=2.958。消费税计算:应纳税消费税额:3×5.8×3%=0.22。增值税计算:进项税额(90000-10000)×17%=1.36,35×l7%=5.96企业购入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进项税额:560×17%=95.22×7%=0.14合计95.2+0.14=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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