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区一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均由本企业车队运输,送货上门,对所销售的货物另按不含税销售额的5%向购货方收取运输费。由于车队的汽车已经老化,每年发生的人工及修理费为80万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企业管理层考虑是否将汽车作转让处理,改

admin2014-03-22  30

问题 某市区一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均由本企业车队运输,送货上门,对所销售的货物另按不含税销售额的5%向购货方收取运输费。由于车队的汽车已经老化,每年发生的人工及修理费为80万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企业管理层考虑是否将汽车作转让处理,改由非关联的运输公司统一运输,若改为运输公司运输,企业向该运输公司支付代垫送货运费约占不含税销售额的5%,运费由购货方负担,运输发票开给购货方。该企业2012年度发生进项税额280万元,全年不含税销售额为2000万元(不包含运费收入),2012年度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一600万元,预计在未来5年内不会有盈利弥补此项亏损。假设没有纳税调整事项。
    问题:以总体税额高低为决策依据,请您作为注册税务师为该企业的筹划进行分析和决策,并说明政策依据。

选项

答案由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一600万元,而且预计在未来5年内不会有盈利弥补此亏损,即使加上运费收入=2000×5%÷(1+17%)=85.47(万元)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仍为负数,所以可以不考虑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仅对流转税税负加以分析即可。 方案一,企业以自有车辆运输货物。根据现行按增值税相关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因此,本企业的销售货物并同时提供运输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运费应并人货物销售额一并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2000+2000×5%÷(1+17%)]×17%一280=74.53(万元) 方案二,委托非关联的运输公司运输所售货物。根据现行增值税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不作为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因此,方案二中的运费不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2000×17%一280=60(万元) 少纳增值税=74.53—60=14.53(万元) 少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4.53×(7%+3%)=1.45(万元) 总体税额减少=14.53+1.45=15.98(万元) 综合上述计算分析过程,应选择方案二,即委托非关联的运输公司车辆运输所售货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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