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下列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中,哪些不属于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的权利?(卷一/2007年第60题)

admin2013-09-05  25

问题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下列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中,哪些不属于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的权利?(卷一/2007年第60题)

选项 A、受教育权
B、财产权
C、继承权
D、劳动权

答案B,C

解析 本题要求考生熟悉法理学和宪法学基本理论的相关内容,尤其是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第一代人权与第二代人权等相关内容,因而对考生的理论功底提出了较高要求。作为消极权利的第一代人权最早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早期确立,它顺应早期自由资本主义发展的趋势,要求将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截然分开,要求国家在日常生活中只扮演“守夜人”或者“夜警”的角色,禁止国家对经济生活和公民基本权利的积极干涉。只有在公民的权利遭受公权力或其他公民的侵犯并且向国家提出请求之时,国家才能介入公民的私人领域以提供相应的公力救济。但是,随着20世纪资本主义的进…步发展,以1918年《魏玛宪法》为标志,作为第二代人权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开始逐步被世界各国新宪法所承认。最后在联合国于1966年12月16日通过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完全确认下来。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实现仅仅依靠公民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一方面要求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社会整体的发展和进步并逐步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另一方面则要求政治国家依据法定程序介人市民社会以有效保证整个社会的有序运作。只有如此才能为公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实现提供各种机会和可能性。本题中受教育权和劳动权即是第二代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实现都要求国家承担相关的责任而不是消极不干涉,而财产权和继承权则属于第一代人权,它们的实现要求国家不予积极主动地干涉即可。题干要求选择“不属于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的权利”,由此可排除选项AD,选项Bc是正确答案,符合题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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