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异同。
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异同。
admin
2022-03-17
23
问题
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异同。
选项
答案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从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达成既遂的犯罪形态。 犯罪中止是指在故意犯罪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一种犯罪未完成形态。 相同点:都是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都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不同点:(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预备发生在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阶段,此时还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发生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既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犯罪预备的未得逞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而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 (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预备的情况下,行为人没有着手实行犯罪,不存在犯罪结果;犯罪未遂中,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4)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V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19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
我国《担保法》第16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请分析: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如何确定保证方式?
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请分析: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试分析:举例说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
《刑法》第6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请分析:第1款中法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随机试题
如何认识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
功能失调性子官出血是指
再生障碍性贫血属于
关于狂犬病病毒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可摘局部义齿解剖式人工牙的牙尖斜度大约是
某急腹症的患者,病情平稳,可采用如图所示哪种卧位
如果在一个CPU周期中要产生3个脉冲T1=200ns,T2=400ns,T3=200ns,试画出时序产生器逻辑图。
简评出声思维法的优缺点。
保险最基本的职能是()。
简述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污染环境罪的区别。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