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中国证监会在对A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A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2009年8月9日,A公司获准发行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
中国证监会在对A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A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2009年8月9日,A公司获准发行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
admin
2017-10-24
24
问题
中国证监会在对A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A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2009年8月9日,A公司获准发行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2011年3月5日,B企业将所持有的A公司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了D公司,此项转让未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3)2011年4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了拟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
(4)2011年4月25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C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以上两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要求:根据以上的材料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
答案
首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其次,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Rz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1年9月,甲、乙、丙、丁设立了A普通合伙企业。为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经全体合伙人商议决定,委托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丙、丁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010年2月,乙与丙达成协议,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丙。随后通知甲、丁,但丁表示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并且可以对其职权加以限制。()
按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普通合伙企业时,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正确的做法是()。
某个人独资企业由王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
某石化公司委托某研究所研制一项工业技术,双方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双方共同合作开发此项技术,该技术研制成功后,某研究所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专利,某石化公司对此提出异议,经专利局查明,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申请专利权的归属问题。则该专利申请权属于(
外国甲公司和境内的乙公司达成并购协议,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并以该房产投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丙企业”)。并购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乙公司原有的债权和债务均由乙公司自行承担,与甲公司和丙企业无关。(2)丙企业注
所谓政府指导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根据我国《价格法》及相关规章的规定,经营者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随机试题
Theoldcoupledecidedto()aboythoughtheyhadthreeoftheirown.
使脉压增大的情况是()(1990年)
下列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设银行利率为6%,按复利计算,若5年后想购买一台价格为16万元的设备,应存人银行的现金为()万元。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中,除()以外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教学评价是体育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有机组成部分,在体育教学评价时,必须采用统一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这体现了体育教学评价的()。
班级管理中的组织实施主要是()。
页:册( )
“多年前,他背上行囊,踏上这座繁华的都市,意气风发。多年后,他手捧自己的骨灰站在这座城市的十字路口,茫然四顾。”一位90后年轻人写就的诗歌,道出了进城务工者的境遇变化与内心无奈。如果说,暂住证的背后,只是一种“临时居住”状态的证明,那么居住证,不仅在字面上
睡虎地秦简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