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借用乙的山地自行车,刚出门就因莽撞骑行造成自行车链条断裂,甲将自行车交给丙修理,约定修理费100元。乙得知后立刻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并告知丙,同时要求丙不得将自行车交给甲。丙向甲核实,甲承认。自行车修好后,甲、乙均请求丙返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借用乙的山地自行车,刚出门就因莽撞骑行造成自行车链条断裂,甲将自行车交给丙修理,约定修理费100元。乙得知后立刻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并告知丙,同时要求丙不得将自行车交给甲。丙向甲核实,甲承认。自行车修好后,甲、乙均请求丙返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21-05-28
21
问题
甲借用乙的山地自行车,刚出门就因莽撞骑行造成自行车链条断裂,甲将自行车交给丙修理,约定修理费100元。乙得知后立刻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并告知丙,同时要求丙不得将自行车交给甲。丙向甲核实,甲承认。自行车修好后,甲、乙均请求丙返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3/7)
选项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
B、丙如将自行车返还给乙,必须经过甲当场同意
C、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丙就自行车享有留置权
D、如乙要求丙返还自行车,即使修理费未付,丙也不得对乙主张留置权
答案
C
解析
选项A不选:《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第245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借用人乙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此时甲对自行车已经不是物权人(使用权人),且没有占有自行车,也不是该自行车的债权人,因此甲无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
选项B不选:乙立刻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并告知丙,同时要求丙不得将自行车交给甲。丙向甲核实。甲承认。根据题干信息,结合A项分析,可知甲无权要求返还自行车,对该自行车也不再享有任何物权,丙如将自行车返还给所有权人乙,无需甲的当场同意。
选项C应选:乙明知丙修理该自行车,且修理费100元,仅通知解除与甲的借用关系和不得将自行车交给甲,未通知丙不修理自行车,因此应当向丙支付修理费用。《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根据该规定,所有权人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丙就自行车享有留置权。
选项D不选:根据《物权法》关于留置权的规定,丙因对乙的自行车维修而享有对乙的债权,乙如果不履行该债务,债权人丙可以留置已合法占有的自行车。另D项与C项是相互矛盾的选项,排除法可在二者之间择一。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R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原告张某诉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延期交房,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原被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但在法院送达调解书时,被告拒绝签收送达回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与乙于2000年2月在A市东区结婚,2002年7月乙向A市南区人民法院起诉与甲离婚,南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乙户籍、工作单位均在该市北区,甲的户籍、工作单位在南山县,甲、乙二人婚后住该市北区。南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有以下几种意见,错误的是()。
有权审理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的第一审法院是()。
某公司在宣传其生产的“椰子汁”产品的广告中,未经作者许可,使用了歌剧《洪湖赤卫队》中的插曲《洪湖水浪打浪》的一部分为其背景音乐。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什么权利?
王某将《战国策》的古文予以整理注释后出版,张某经王某同意将其译成英文。对此事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为攻克某项技术难关,成立了以张某为核心的技术工程小组。在该小组中,刘某负责购买原材料,陈某负责后勤服务工作,张某攻克了该技术难题,并发明了该产品的制造办法。现问:谁为该产品制造办法的发明人?
甲与乙是单位同事,甲向乙借得人民币l万元购买电脑,答应2个月后归还,并写了一张借条。到期后乙索要未果,遂将甲告上法庭。法庭判决甲败诉,限期归还欠款。甲借口无钱,拒不执行。经乙申请,法院对甲强制执行。经查,甲确无还债能力,但对单位同事丙享有到期债权1万元。
甲与乙是单位同事,甲向乙借得人民币l万元购买电脑,答应2个月后归还,并写了一张借条。到期后乙索要未果,遂将甲告上法庭。法庭判决甲败诉,限期归还欠款。甲借口无钱,拒不执行。经乙申请,法院对甲强制执行。经查,甲确无还债能力,但对单位同事丙享有到期债权1万元。
执行程序的参与分配制度对适用条件作了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司考.2011.3.46)
某甲和某乙因遗嘱继承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某丙认为双方争执的遗嘱继承物应归自己所有,作为第三人参加到诉讼中来,并请律师某丁代理诉讼。邻居某戊出庭作证,法庭请某已鉴定遗嘱真伪,某庚作为翻译人员出庭。如果法院的翻译人员某庚是某甲的外孙女,则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随机试题
简述收缩型战略的含义及特点。
国际经济旧秩序是新民主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性,21岁,2小时前进行举重训练,在用力举起杠铃时突发左胸痛,随即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出汗、心悸,急送校医院。查体:脉搏微弱,心率频率120次/分,呼吸浅快,呼吸频率24~30次/分。血压90/60mmHg,神清,烦躁不安,高枕右侧卧,口唇发绀,颈静
A.项圈征B.棕色瘤C.砂粒状死骨D.大块死骨E.schmorl结节椎弓崩裂的典型X线征象
患者,女,29岁。患近视10年,双眼矫正视力1.2(-6.00D),1周前拟行LASEK手术,术前检查发现眼压偏高,右眼26mmHg,左眼28mmHg。如果诊断是高眼压症,本病例最佳治疗方案是
简述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材料一:当代中国,教育公平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包括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是,相比其他发展中国家来说,我国社会上蕴藏着特别旺盛的教育需求,办学条件及财政投入却
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二、给定材料1.国家助学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在对外工作上进行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其中,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使命是
Whichofthefollowingcanreflecttheever-changingethnicstructureofAmerica?Whichofthefollowingstatementsaboutsoc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