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属于应承担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行政责任的行为有( )。

admin2016-08-27  29

问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应承担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行政责任的行为有(  )。

选项 A、签发空头支票
B、伪造、变造银行票据
C、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票据
D、冒用他人信用卡

答案A,C

解析 应承担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行政责任的行为有:(1)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的行政责任;(2)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票据;(3)违反规定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4)违反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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