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该公司生产经营A产品,A产品的单位售价为500元(不含税),单位成本为350元。2009年3月份该公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有: (1)向本市某商场销售A产品60台,价税款收妥存入银行。 (2)按合同规定销售给外

admin2013-08-19  71

问题 东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该公司生产经营A产品,A产品的单位售价为500元(不含税),单位成本为350元。2009年3月份该公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有:
(1)向本市某商场销售A产品60台,价税款收妥存入银行。
(2)按合同规定销售给外地某单位A产品80台,产品已发出,价税款尚未收到。
(3)以银行存款支付A产品广告费5 000元。
(4)支付当月短期借款利息费用2 000元。
(5)支付业务招待费等管理费用5 800元。
(6)以银行存款支付公益性捐赠款1 500元。
(7)当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为1 675元,所得税当即以银行存款缴纳。不考虑其他因素。
假设该公司“应交税费”账户月初无余额,则“应交税费”账户3月末的余额为(     )元。

选项 A、贷方余额11 900
B、借方余额11 900
C、贷方余额13 575
D、0

答案A

解析 第(1)项增值税为500×60×17%=5 100(元),第(2)项增值税为500×80×17%=6 800(元),且都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故应交税款总额为:5 100+6 800=11 900(元)。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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