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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1995年3月黄某将一幅价值6万元的名画送到某装裱店装裱,由于黄某未按期付给装裱店费用。装裱店通知黄某应在30日内支付其应付的费用,但黄某仍未能按期交付,装裱店遂将画变价受偿,扣除了费用后,将其差额退还给黄某。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1995年3月黄某将一幅价值6万元的名画送到某装裱店装裱,由于黄某未按期付给装裱店费用。装裱店通知黄某应在30日内支付其应付的费用,但黄某仍未能按期交付,装裱店遂将画变价受偿,扣除了费用后,将其差额退还给黄某。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dmin
2014-02-08
27
问题
1995年3月黄某将一幅价值6万元的名画送到某装裱店装裱,由于黄某未按期付给装裱店费用。装裱店通知黄某应在30日内支付其应付的费用,但黄某仍未能按期交付,装裱店遂将画变价受偿,扣除了费用后,将其差额退还给黄某。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黄某与装裱店之间的合同系承揽合同
B、装裱店对该画有留置权
C、黄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D、装裱店通知黄某支付费用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
8
解析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留置权、违约责任问题。依《合同法》第252条、第107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依《担保法》第82条、第87条规定,因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故本题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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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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