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机电安装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该计划满足合同工期100d的要求。 在上述施工进度计划中,由于工作E和工作G共用一个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原计划在开工第25d后进场投入使用

admin2014-02-13  31

问题 【背景资料】
    某机电安装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该计划满足合同工期100d的要求。
   
    在上述施工进度计划中,由于工作E和工作G共用一个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原计划在开工第25d后进场投入使用),必须顺序施工,使用的先后顺序不受限制(其他工作不使用塔式起重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要求变更设计图样,使工作B停工10d(其他工作持续时间不变),监理工程师及时向承包方发出通知,要求承包方调整进度计划,以保证该工程按合同工期完工。包方提出的调整方案及附加要求(以下各项费用数据均符合实际)如下:
    (一)调整方案:将工作J的持续时间压缩5d。
    (二)费用补偿要求:
     (1)工作J压缩5d,增加赶工费25000元。
     (2)塔式起重机闲置15d补偿:600元/d(塔式起重机租赁费)×15d=9000元。
     (3)由于工作B停工10d造成其他有关机械闲置、人员窝工等综合损失45000元。
【问题】
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费用补偿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监理工程师应批准补偿多少元?

选项

答案(1)补偿赶工费用不合理。因为工作合理安排后不需要赶工(或工作J的持续时间不需要压缩)。 (2)塔式起重机闲置补偿9000元不合理,因为闲置时间不是15d。 (3)其他机械闲置补偿合理,人员窝工损失补偿合理。塔式起重机闲置补偿=600×10=6000(元)。监理工程师应批准补偿=6000+45000=5100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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