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简述集合犯的含义及类型。
简述集合犯的含义及类型。
admin
2022-03-17
29
问题
简述集合犯的含义及类型。
选项
答案
集合犯,是指行为人以犯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为目的,实施了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刑法却规定作为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现行刑法中的集合犯可分为两种情况: (1)常业犯。即以一定的行为为常业的犯罪。就这种集合犯而言,实施一次行为的,还不能成立犯罪,只有反复实施性质相同的行为,才能构成该罪。 (2)营业犯。这是指意图以反复实施一定的行为为业的犯罪。对于营业犯来说,只要是意图以反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为业,即便实际上只实施了一次犯罪行为,同样可以构成本罪。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N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张某因堵博负债累累,为尽快筹钱还债,找朋友王某借钱,王某未答应。张某便心生歹意,骗钱某说,王某欠其20万元钱迟迟未还,请钱某帮助其索要欠款,并允诺要回款项后给钱某3万元钱作为酬谢。钱某答应了张某。二人约好,由钱某以谈生意为名将王某约到附近的金海宾馆
案情:甲公司于1995年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9518号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后因未及时缴纳年费被国家专利局公告终止其专利权。1999年3月甲公司提出恢复其专利权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同年4月作出恢复其专利的决定。2000年3月,甲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对
某高校A、国有企业B和集体企业C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性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B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C以现金17万元出资。后C因资金紧张实际出资14万元。C承诺出资17万元,实际出资14万元,
2000年3月,平安印刷厂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前,获知天地人文出版社正在非法转移资金和部分其他财产。此时,平安印刷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什么申请?该申请应当向哪个人民法院提出?在人民法院采取有关措施后,平安印刷厂应该在多长时间内提起诉讼?如果平安印
2000年3月,平安印刷厂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前,获知天地人文出版社正在非法转移资金和部分其他财产。此时,平安印刷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什么申请?该申请应当向哪个人民法院提出?在人民法院采取有关措施后,平安印刷厂应该在多长时间内提起诉讼?假设在河东
案情:甲公司指派员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1999年3月完成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1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9日授予甲公司专利
2010年2月,崔某与同事李某因口角发生纠纷,崔某将李某的胳膊、肩、背.眼多处打伤,除左眼视力每况愈下外,其他损伤经住院治疗均已治愈。李某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经审查。法院认为李某左眼可能致残,被告人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遂
案情: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201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便侵吞了全部现
延期审理与诉讼中止的主要区别是什么?(武汉大学2006年考研真题)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随机试题
生产强度指的是某一台设备单位特征几何量的()。
A.机化B.化生C.肥大D.增生血栓被肉芽组织取代
患者女性,35岁,颈前部逐渐增大、增粗,不对称,超声显示:甲状腺肿大呈多个结节,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血流丰富,绕结节而行。这最可能是
如果在运输途中因遇到百年不遇的水灾导致健身器材灭失,教育局能否要求该西部某开发公司再次发货?如果健身器材灭失是由运输商过错造成,应由谁作原告向运输商提起诉讼?
对于进出口受国家贸易管制的货物,只有在确认达到“单单相符”、“单货相符”、“单证相符”、“证货相符”的情况下,海关才可放行。( )
甲知其新房屋南面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面高楼建成,乙的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甲违反了民法的()。
预收收入是指本期______但由于尚未提供商品或劳务而没有实现的收入。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分配制度。劳动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是因为
下面不属于对象主要特征的是()。
Whatisthemainideaofthepassage?Thepronoun"They"inthesecondparagraphrefersto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