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2014年3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74题)

admin2016-01-16  23

问题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2014年3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74题)

选项 A、甲公司清偿对乙银行所负的且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贷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
B、甲公司清偿对丙公司所负的且经法院判决所确定的货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
C、甲公司清偿对丁公司所负的为维系基本生产所需的水电费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D、甲公司清偿对戊所负的劳动报酬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答案C,D

解析 破产撤销权是指破产管理人对于破产债务人在临近破产程序开始的期间内实施的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于破产程序开始后予以撤销并将撤销利益返还的权利。
    ABCD四选项均考查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我国《破产法》第32条赋予管理人破产撤销权,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破产法解释(二)》第14—16条增加了管理人对于债务人的某些个别清偿行为不得撤销,具体体现在:(1)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但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2)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但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3)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以及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A选项中,甲公司清偿对乙银行所负的且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贷款债务属于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不得撤销,A选项错误。B选项中,甲公司清偿对丙公司所负的且经法院判决所确定的货款债务属于债务人经诉讼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不得撤销,B选项错误。CD选项中甲公司的个别清偿行为属于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的个别清偿行为,管理人不得撤销,C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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