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说明: 本条所规定的犯罪

admin2016-12-09  22

问题 《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说明:
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选项

答案构成特征:①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侵犯的是复杂客体。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③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④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如果行为人不是出于陷害他人的意图或者隐匿罪证,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If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