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拟建现浇钢筋混凝土高层办公楼,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0.2g),丙类建筑,Ⅱ类建筑场地,平、剖面如图19所示。地上18层,地下2层,地下室顶板±0.000处可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房屋高度受限,最高不超过60.3m,室内结构构件(梁或板)底净高不小于2.6

admin2018-10-24  6

问题 某拟建现浇钢筋混凝土高层办公楼,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0.2g),丙类建筑,Ⅱ类建筑场地,平、剖面如图19所示。地上18层,地下2层,地下室顶板±0.000处可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房屋高度受限,最高不超过60.3m,室内结构构件(梁或板)底净高不小于2.6m,建筑面层厚50mm。方案比较时,假定,±0.000以上标准层平面构件面满足要求,如果从结构体系、净高要求及楼层结构混凝土用量考虑,下列四种方案中哪种方案相对合理?

选项 A、方案一:室内无柱,外框梁L1(500×800),室内无梁,400厚混凝土平板楼盖
B、方案二:室内A、B处设柱,外框梁L1(400×700),梁板结构,沿柱中轴线设框架梁L2(400×700),无次梁,300厚混凝土楼板
C、方案三:室内A、B处设柱,外框梁L1(400×700),梁板结构,沿柱中轴线设框架梁L2(800×450);无次梁,200厚混凝土板楼盖
D、方案四:室内A、B处设柱,外框梁L1,沿柱中轴线设框架梁L2,L1、L2同方案三,梁板结构,次梁L3(200×400),100厚混凝土楼板

答案D

解析  根据《高规》第9.1.5条,核心筒与外框架中距大于12m,宜采取增设内柱的措施,(A)不合理。
    根据《高规》第9.1.5条,室内增设内柱,根据《抗规》第6.1.1条条文说明,该结构不属于板柱一剪力墙结构,(B)、(C)、(D)结构体系合理。
    (B)结构布置合理,但结构构件高度太高,室内净高:3.2—0.7—0.05=2.45m,不满足净高2.6m要求,故(B)不合理。
    (C)、(D)结构体系合理,净高满足要求,比较其混凝土用量。
    (D)电梯厅两侧梁板折算厚度较大,次梁折算厚度约为:
    200×(400—100)×(10000×2+9000×2)÷(9000×10000)=25mm,电梯厅两侧梁板折算板厚约为:100+25=125mm。
    (C)楼板厚度约为200mm,故(D)相对合理。
    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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