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个人大股东,同时也是一位作家。2016年10月取得的部分实物或现金收入如下: (1)公司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其名下,该车购买价为35万元。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

admin2017-06-27  26

问题 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个人大股东,同时也是一位作家。2016年10月取得的部分实物或现金收入如下:
(1)公司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其名下,该车购买价为35万元。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7万元。
(2)将本人一部长篇小说手稿的著作权拍卖取得收入5万元,同时拍卖一幅名人书法作品取得收入35万元。经税务机关确认,所拍卖的书法作品原值及相关费用为20万元。
(3)受邀为某企业家培训班讲课两天,取得讲课费3万元。
(4)当月转让2016年3月购入的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扣除印花税和交易手续费等,净盈利5320.56元。同时因持有该上市公司的股票8个月而取得公司分配的2015年度红利2000元。
(5)因有一张购物发票中奖获得1000元奖金。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为张先生购买轿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长篇小说手稿著作权拍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书法作品拍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讲课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销售股票净盈利和取得的股票红利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发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13年考题改编)

选项

答案(1)公司为张先生购买轿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50000—70000)×20%=56000(元) (2)长篇小说手稿著作权拍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 (3)书法作品拍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00—200000) ×20%=30000(元) (4)讲课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一2000=5200(元) (5)销售股票净盈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取得的股票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50%×20%=200(元) 【注】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销售股票净盈利和取得的股票红利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元。 (6)发票中奖收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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