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夺市场,某市甲乙丙丁四家企业展开了激烈的竞争,请问这些企业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

admin2015-09-23  30

问题 为争夺市场,某市甲乙丙丁四家企业展开了激烈的竞争,请问这些企业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

选项 A、甲企业首先降价,产品利润为零
B、乙企业自恃财大气粗,不甘落后,产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
C、丙企业慌了手脚,忍痛附赠奖品,奖品价值为购物款的5%,但折合人民币最高不超过4000元
D、丁企业认为甲乙丙的做法太笨,该企业声称:凡购买本企业产品的消费者均可获得抽奖机会,最高奖品是小轿车一部;事实上,该奖品为价值500元的玩具车

答案B,D

解析 参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第13条。甲企业按成本价销售的行为虽然导致其将无利可得,但是由于其没有低于成本价销售,故是合法的。丙企业的行为系采取赠奖式销售,但最高不超过4000元,《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有奖销售的限制是抽奖式有奖销售中,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故丙企业也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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